洛阳市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简报第2期
来源: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时间:2007-10-24

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工作

 

简 报

 

第 2 期

 

洛阳市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
            编     2007 7 25

 

洛阳市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通知的意见》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洛阳市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精神,按照《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建河南省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洛阳市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洛阳市土地调查办”)于日前组建完成。

 

洛阳市土地调查办在省土地调查办的指导下,在洛阳市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和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具体负责洛阳市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洛阳市土地调查办由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耀虎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局各有关科室和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设立综合组、调查组、信息核查组、基础图件组、权属纠纷调处指导组五个工作组,分工负责本次调查的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为及时解决调查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在洛阳市土地调查办还设立技术指导专家咨询组。

 

洛阳市土地调查办的职责有十项:一是组织拟定全市土地调查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负责贯彻落实土地调查技术规程、数据库建设标准和有关实施细则。二是制定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计划和年度调查计划,指导审查各县(市、区)制定的土地调查工作计划及年度调查计划。三是组织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任务的实施。主要包括:编制市级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负责各县(市、区)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初审;组织全市土地调查技术培训等工作。四是负责组织收集全市土地调查基础资料,配合省土地调查办对调查基础底图的发放工作。五是负责对各县(市、区)土地调查成果的核查与抽查,协助省土地调查办对调查成果检查和验收等。六是负责全市土地调查成果的汇总、分析及归档。主要包括基础资料归档;市级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市级土地调查图件成果的印制;市级土地调查文字成果的编写和出版等。七是指导各县(市、区)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建设;负责建立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影像数据库及信息网络化管理应用系统等。八是负责土地调查成果的更新维护和信息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全市土地调查成果的日常变更维护;组织全市土地变更调查;负责土地调查基础信息的应用与服务工作等。九是负责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和控制面积的确定和下发;指导各地土地调查中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及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十是承担市级基础性、公益性土地调查;承担河南省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和省国土资源厅、洛阳市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相关任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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